
商丘市针对电车(包括电动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等)的限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:
禁行时间:
-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,每天7:00至21:00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道路、禁行区域内通行。
-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,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。
- 2023年9月1日起,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。
禁行区域:
- 商丘市部分市区区域内,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华商大道以北、商都大道(新105国道)以西、黄河路(310国道)以南、金桥路以东(不包含上述道路)区域内的道路。
- 具体的禁行区域可能会有所调整,市民需关注最新的通告。
限行规则:
- 在限行时间内,按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),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。
- 禁止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。
法律依据:
- 《关于实施商丘市三轮车禁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三轮车进入城区道路行驶,包括载货三轮车、载人三轮车、电动三轮车、手推三轮车等所有形式。
特殊情况:
- 在疫情防控期间,部分区域可能会有临时限行措施,如单双号限行或全区域限行。
市民在出行前,请务必关注最新的通告和交通信息,以免违反限行规定。